为规范氢能源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明确各方的安全责任,保障储运活动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与范围
1.1 氢能源储运:指氢气及相关设备的储存、运输、装卸等环节的活动。
1.2 安全责任:指在氢能源储运过程中,各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等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甲方应确保储运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设备安全是储运的基础,甲方需严格履行)
2.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乙方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能力。
2.3 甲方应制定并实施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变更储运方案。
3.2 乙方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储运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储运过程中的安全性。
3.3 乙方应及时报告储运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如甲方未履行设备维护或安全培训义务,导致事故发生,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2 如乙方未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或隐瞒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4.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事故,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担责任。
第五条 争议管辖
5.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5.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储运活动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文书送达
6.1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
6.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七条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储运活动结束之日止。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1. 本协议签订前,双方应充分了解氢能源储运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储运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出现的安全问题。
3. 本协议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因表述不清引发争议。
4. 建议双方在协议签订后,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确保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废止,相关条款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