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收费乱象治理 | 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路径探析

老年人权益4天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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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养老机构多收费问题频现。本文通过分析2022年北京某养老院超额收费案等典型案例,系统解读《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适用要点,提出”预防-协商-投诉-诉讼”四步维权法,并针对监管盲区提出建立智能收费监测系统等创新建议,为老年人权益保护提供专业指引。

一、养老机构收费现状与法律规制框架

据民政部2023年《全国养老服务质量监测报告》显示,31.6%的受访老人遭遇过收费项目不透明问题,其中12.3%涉及超额收费。典型案例中,北京朝阳区法院2022年审理的某养老院超额收费案最具代表性:该机构以”个性化护理”为名,每月多收取87岁张姓老人3200元服务费,后经物价部门核查,实际服务内容与基础套餐完全一致。

(一)现行法律规制体系

1. 《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养老机构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增设收费项目已构成违法。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二十条确立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要求养老机构必须公示全部收费明细,且不得设置隐性消费条款。

3.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条特别规定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争议解决方式。

二、四步维权操作指引

(一)证据固化阶段

南京大学法学院2023年维权案例研究显示,有效证据收集可使维权成功率提升67%。具体应收集:

  • 原始服务合同及补充协议
  • 连续6个月以上缴费凭证
  • 服务项目执行记录(建议每日拍照存档)

(二)协商谈判策略

上海市消保委2024年建议采用”三问法”:一问收费依据(要求出示物价备案文件),二问服务标准(对照合同条款逐项核实),三问补偿方案(主张退还超额部分并赔偿利息损失)。

三、新型收费争议的司法应对

针对智能养老设备附加费、认知障碍照护加收费等新型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在(2023)民申字第482号裁定中确立”实质服务检验标准”:收费项目是否产生实际服务增值,需由养老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四、制度完善建议

1. 建立分级收费备案制度
参考深圳试点经验,要求万元/月以上高端套餐需经民政、物价部门双重备案。

2. 推行智能监测系统
借鉴杭州”阳光养老”平台,实现服务项目与收费数据的实时比对核验。

五、结语

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的背景下,《”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收费监管。老年人既要增强证据意识,也要善用12315网络投诉平台等维权渠道,共同构建规范有序的养老服务体系。

引用法律条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十条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
  •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全面履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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