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举报违规使用人脸识别的场所 | 公民权利保护指南

数据与网络法2个月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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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详细解析遭遇违规人脸识别时,普通民众可采取的5种举报途径,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依据,通过真实案例分析,提供从证据收集到维权成功的完整行动方案。

一、当心!这些场景可能正在”偷脸”

上周老张去售楼处看房,刚进门就被要求”刷脸登记”。他留了个心眼问:”能不能用身份证?”工作人员支支吾吾,最后才承认系统根本不支持其他验证方式。这种场景正在商场、小区、健身房高频出现。

2023年浙江省消保委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87%的受访者遭遇过强制人脸识别,其中65%发生在物业门禁场景。更夸张的是,杭州某网红健身房甚至用会员的面部数据做”颜值评分”,给不同长相的客户推送差异化课程。

这些行为明显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条:“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应当设置显著提示标识”。但现实是,很多场所不仅没有告知牌,连最基本的”拒绝权”都不给用户。

二、实战教学:从取证到举报的全流程

2.1 关键证据固定技巧

去年深圳王女士在美容院维权成功的案例值得借鉴。她做了三步:①手机录像时特意拍下场所内无任何告知标识;②保存系统界面截图显示”必须人脸验证”;③要求商家出具数据使用说明遭拒的录音。

2.2 五大举报通道详解

  • 网信办举报中心:登录12377.cn上传证据包,7个工作日内会收到受理短信
  • 市场监管热线:拨打12315时重点强调”强制消费”属性(如不刷脸不让进)
  •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北京已有市民通过”检察12309″APP发起群体性维权
  • 行业主管部门:房管局管物业、文旅局管景区、教体局管学校场馆
  • 民事诉讼:上海徐汇法院2023年判例显示,单次侵权可获赔500-2000元

真实案例:2024年3月,南京某超市因未设置人脸识别提示标识,被市监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罚款12万元。

三、法律未明确时的破局思路

遇到商家狡辩”法无禁止即可为”时,记住最高法2021年发布的《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未单独征得同意即属侵权”

对于新兴的AI换脸打卡等场景,可引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主张商家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笔者预测未来可能出台专门的人脸识别应用分级制度,类似医疗器械分类管理。

四、你的脸只属于你自己

最后分享个冷知识: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GB/T 41819-2022),存储人脸特征时必须进行非可逆加密。下次遇到商家说”我们只是存着看看”,可以直接质问加密方式。

记住,维权不是找麻烦,而是在帮助整个行业规范发展。就像杭州那位告赢动物园的法学教授说的:”每一次较真,都是对科技进步的温柔修正。”

引用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6、66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4条
  3. 《信息安全技术 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GB/T 41819-2022)第5.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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