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充电桩运营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充电桩运营分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充电桩运营中的分成比例、运营管理、费用结算等事项,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 甲方负责充电桩的安装、维护及日常运营管理。(注:明确甲方的具体职责,避免职责不清引发纠纷)
2. 乙方负责提供充电桩运营所需的场地、电力资源及相关配套设施。(注:明确乙方的资源提供义务,确保运营条件完备)
3. 双方共同推广充电桩服务,提升使用率。(注:强调合作共赢,避免单方责任过重)
第三条 分成比例
1. 充电桩运营收入按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成。(注:分成比例需明确,避免后续争议)
2. 分成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结算日为次月5日前。(注:明确结算周期,确保资金流转及时)
3. 结算金额以实际到账收入为准,扣除运营成本后的净收入进行分成。(注:明确净收入计算方式,避免成本分摊不清)
第四条 运营管理
1. 甲方负责充电桩的日常维护、故障排除及用户服务。(注:明确甲方的维护责任,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负责场地安全、电力供应稳定及相关设施的维护。(注:明确乙方的保障责任,确保运营环境安全)
3. 双方共同制定充电桩使用规则,并监督执行。(注:强调规则制定与执行的共同责任,避免单方决策)
第五条 费用承担
1. 充电桩安装及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注:明确费用承担方,避免后续争议)
2. 场地租赁费用及电力费用由乙方承担。(注:明确费用承担方,确保运营成本清晰)
3. 其他未列明费用由双方协商分担。(注:预留协商空间,避免遗漏费用引发纠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未履行部分金额的20%。(注:明确违约金比例,增强协议约束力)
2. 因一方违约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注:明确解除协议的条件,保障守约方权益)
3. 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注:明确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注:强调协商优先,避免直接进入法律程序)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充电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明确争议管辖法院,避免管辖权争议)
第八条 文书送达
1. 双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注:明确送达地址及变更程序,确保文书送达有效)
第九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注:明确协议生效时间,避免时间争议)
2. 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注:明确协议期限,避免无限期合作)
3. 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注:明确终止程序,保障双方权益)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预留补充协议空间,避免遗漏重要事项)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明确协议份数及法律效力,避免单方持有协议引发争议)
注意事项
1. 在签订协议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充电桩运营的市场环境及风险,确保合作可行性。
2. 协议条款应尽可能详细,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后续争议。
3. 双方应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
4.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七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