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融合技术转化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日期]签订:
甲方(技术提供方):[甲方名称],注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乙方(技术接收方):[乙方名称],注册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
鉴于甲方拥有[技术名称](以下简称“技术”)的合法所有权,乙方具备将该技术转化为民用产品的条件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技术内容与范围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技术名称]转让给乙方,技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描述]。
1.2 乙方承诺仅将技术用于[具体用途],不得用于其他目的。(注意:明确技术使用范围,避免滥用)
第二条 技术转让方式
2.1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时间]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清单]。
2.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确保乙方能够独立实施该技术。(注意:技术培训是技术转化的重要环节)
第三条 技术转化费用
3.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用[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 乙方应在技术转化成功后,按照[比例]向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注意:费用支付条款应明确,避免纠纷)
第四条 保密义务
4.1 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技术资料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4.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时间]内仍然有效。(注意:保密条款是技术转让协议的核心内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注意:违约责任条款应具体明确)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注意:争议解决方式应明确,避免诉讼成本过高)
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a)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
b) 乙方未按时支付技术转让费用,甲方单方面终止。(注意:协议终止条件应明确,避免纠纷)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双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意事项
1. 在签订本协议前,双方应充分了解技术内容及转化风险,确保技术转化的可行性。
2. 技术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应明确,避免因费用问题产生纠纷。
3. 保密条款是技术转让协议的核心内容,双方应严格遵守,避免技术泄露。
4. 争议解决方式应明确,避免因争议解决方式不明确导致诉讼成本过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五百零七条、第五百零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