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投资协议是破产重整程序中投资人与债务人、管理人之间就投资事项达成的法律文件,旨在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保障重整计划的顺利实施。以下为破产重整投资协议范本,供参考。
第一条 协议主体
1. 甲方(投资人):[投资人名称],住所:[投资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
2. 乙方(债务人):[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债务人法定代表人]。
3. 丙方(管理人):[管理人名称],住所:[管理人住所],法定代表人:[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注:协议主体应明确,确保各方身份合法有效。)
第二条 投资金额及方式
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投资金额人民币[金额]元,用于乙方破产重整。
2. 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其他],具体投资方案详见附件一。
(注:投资金额及方式应明确,避免后续争议。)
第三条 投资用途
1. 甲方提供的投资款项应专项用于乙方破产重整计划中列明的[具体用途]。
2. 乙方应严格按照重整计划使用投资款项,不得挪作他用。
(注:投资用途应明确,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四条 各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提供投资款项。
(2)享有重整计划中约定的[具体权益]。
(3)有权监督乙方投资款项的使用情况。
2. 乙方权利义务:
(1)按约定使用投资款项。
(2)及时向甲方提供重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3)配合甲方进行投资款项的监督。
3. 丙方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投资款项的使用。
(2)协调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沟通。
(注:各方权利义务应明确,确保协议执行顺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投资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元。
2. 乙方未按约定使用投资款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金额]元。
3. 丙方未履行监督义务的,应向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注:违约责任应明确,确保各方履约。)
第六条 争议管辖
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注:争议管辖应明确,避免管辖权争议。)
第七条 文书送达
1. 各方确认以下地址为文书送达地址:
(1)甲方:[甲方地址]。
(2)乙方:[乙方地址]。
(3)丙方:[丙方地址]。
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注:文书送达应明确,确保信息传递及时。)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份数]份,各方各执[份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注:其他条款应明确,确保协议完整性。)
注意事项
1. 本协议应在破产重整程序中依法签订,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2. 各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避免违约风险。
3. 协议签订后,各方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协议顺利执行。
4. 本协议涉及的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