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连锁直供协议(含首单铺货条款)范本

销售渠道类2周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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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提供了一份药店连锁直供协议(含首单铺货条款)的专业范本,涵盖核心条款、各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管辖等内容,旨在为相关方提供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导。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药店连锁(以下简称“甲方”)与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直供合作关系,确保药品供应的稳定性与质量。

  第二条 首单铺货条款
  1. 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首单铺货,铺货品种及数量详见附件一。
  2.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注意: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相关规定)

  第三条 各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按时支付货款;
  (2)提供必要的销售支持与市场推广。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保证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按时供货,确保供应连续性。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若乙方未按时供货,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的0.5%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0.5%作为违约金。(注意:违约金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第五条 争议管辖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文书送达
  1.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协议首页载明的地址。
  2. 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协议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2. 协议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

  注意事项:
  1. 本协议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双方应保留协议履行过程中的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3. 协议条款的修改与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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