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康复路漫漫 | 后续复查费用到底该谁“埋单”?

交通事故22小时前更新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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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交通事故受伤后的后续复查费用,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完全可以要求责任方赔偿。其核心法律依据是《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赔偿“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的规定。索赔成功的关键在于,复查必须具有医疗必要性和关联性,并有明确的医疗证明(如医嘱)作为支撑,而非伤者自行决定的普通体检。

老张去年遭遇了一场车祸,小腿骨折。在医院做完手术、住了一阵子院,总算是回家了。可医生叮嘱他:“一个月后来拍个片子看看骨头长得怎么样,后面可能还要定期复查。”老张按时去了,每次复查挂号、拍片、开药,零零碎碎又花了好几千。他拿着这些新单据有点懵:当初和对方保险公司谈赔偿的时候,已经把住院的钱都算进去了,这后来复查花的钱,还能不能再找他们要?这钱该谁出?

相信很多事故受伤的朋友都有和老张一样的困惑。今天,咱们就把这个问题掰开揉碎了说清楚。

法律明确说了:后续治疗的钱,得赔!

首先给大家吃一颗定心丸:交通事故受伤后,必要的后续复查、康复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依法属于赔偿范围。这可不是随口说的,而是有明确的法律“靠山”。

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这里面的“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就是一个非常关键且包容性的表述。它意味着,只要是合理的、与本次伤害直接相关的治疗康复开销,都应该算进去。

更重要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六条更是直接点明:“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看清楚了吗?法律不但支持已经花掉的复查费,甚至连未来“必然要发生”的复查治疗费,都可以提前主张。核心就两点:必要性合理性

“医嘱”是你的尚方宝剑

那么,怎么向责任方(司机、保险公司)证明你的复查是“必要且合理”的呢?关键证据就来自于医院,我们俗称为“医嘱”

举个例子:你因为车祸导致腰椎间盘突出,出院时病历上清清楚楚写着:“建议每三个月复查一次腰椎MRI,观察病情变化,持续一年。” 那么,你依据这个建议去做复查所产生的费用,就是铁板钉钉应该赔偿的。因为这是专业医疗机构出具的、针对本次伤情的持续性治疗方案的一部分。

相反,如果你出院时伤已痊愈,没有任何医嘱要求复查,你自己因为不放心,每隔两个月就去医院做一次全身CT检查,那这个费用很可能就无法获得支持。因为它缺乏医疗必要性,容易被认定为扩大损失。

一个真实的案例(源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王某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住院治疗出院后,长期存在头痛、头晕症状。其主治医生在出院小结中明确写道:“需定期神经外科门诊复查,必要时行头颅CT检查。” 在后续一年半的时间里,王某遵医嘱进行了四次复查和两次CT检查,共花费约8000元。在诉讼中,法院完全支持了王某的这项诉求,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该笔复查费用。法院认为,该复查是基于原发性损伤的后续医学观察,有明确的医疗指示,属于必要的后续治疗。

实践中容易“扯皮”的几种情况

道理虽然清楚,但现实生活往往更复杂。下面几种情况,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

1. 复查时间跨度很长怎么办? 有些重伤,比如严重的骨折、神经损伤、颅脑损伤等,康复期可能长达数年甚至终身需要随访。法律保护这种长期复查的权利。只要医疗证明指出需要长期随访,相关的费用就应持续计算。你可以选择在实际发生后分批起诉,也可以在第一次诉讼时,凭医疗证明或司法鉴定,主张未来必然发生的部分费用。

2. 复查时,顺带看了其他病,费用怎么算? 这是非常常见的情况。比如,你因为车祸腿受伤去复查,顺便让医生看了自己多年的胃病,开了些胃药。这时,你需要让医生在病历上分开记录,费用单据也最好能区分。与事故伤情无关的疾病治疗费用,需要你自己承担。如果混在一起无法区分,在诉讼中可能会对你不利,法官可能酌情扣除一部分。

3. 去复查的医院和之前治疗的医院不是同一家,行吗? 通常是可以的,但最好有合理解释。比如,你回老家休养,在老家正规医院复查;或者听从原医院医生建议,去更专业的专科医院复查。关键是,复查的项目和伤情要对得上,并且保留好所有病历和票据。

教你几招,稳稳拿到赔偿

知道了权利,还得知道怎么行使。为了避免后续麻烦,给你几点实在的建议:

第一步:出院时“多问一句,多拿一纸”。 出院前,一定主动问主治医生:“医生,我这个伤回去后需要复查吗?大概多久一次?主要检查什么?” 并且,务必让医生将具体的复查建议明确写在“出院小结”或“疾病诊断证明”上。这张纸,比你之后说一百句都管用。

第二步:每次复查都“留痕”。 每次去复查,都要挂号,让医生在病历本上详细记录:“因XX车祸所致XX伤情前来复查”,并开具相应的检查单。所有相关的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票据务必保存完好

第三步:先协商,不成再诉讼。 收集好所有复查费用的证据后,先与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协商。如果对方以“这是后续费用,保险已结案”等理由拒赔,你可以明确告知其法律依据。若协商无果,你可以就这部分后续费用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你知道权利受损(即支付复查费)之日起算,时间上是充裕的。

未来展望:法律规定会更细吗?

目前的法律框架已经为后续复查费用提供了坚实的索赔基础,但确实存在一些模糊地带,比如“必要性”和“合理性”的标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随着医疗实践的发展,未来是否会出台更细致的指引呢?

我们可以做一些探讨性的预测。例如,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伤害(如各类骨折、烧伤、脊柱损伤等),或许可以由行业协会或司法部门联合制定更明确的《交通事故常见伤情后续复查与康复指南》,对复查的频率、常规项目、合理期限给出参考性意见。这既能统一裁判尺度,也能给当事人和保险公司更明确的预期,减少纠纷。

另外,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发展,线上复诊、远程开具检查单等新模式出现,由此产生的费用如何认定,也可能成为未来法律需要明确的新问题。

总之,对于事故受害者而言,请牢记核心原则:遵医嘱进行的、与事故伤情直接相关的复查,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法律站在你这一边。 理直气壮地保留好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引用主要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14号)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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