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里约定债务能互相抵消? | 一文说清”约定抵销条款”的法律效力
老王借给小李10万块钱,两人正儿八经写了张借条。有意思的是,借条最后加了一句:”若小李持有老王出具的欠款凭证,可直接用该欠款抵销本借款。”过了半年,老王拿着借条找小李要钱,小李却掏出一张老王去年写的8万块欠条,说:”咱借条上可写清楚了,这8万直接抵掉,我再还你2万就行!”老王当场懵圈——借条里这种互相抵消的约定,法律真认吗?今天咱就把这事儿掰扯明白。
一、 欠债还能”以债抵债”?法律其实留了活口
大伙儿首先得搞清楚,法律上抵销分两种:一种是法定抵销,就是《民法典》第568条规定的,双方互负债务,种类、品质相同,并且都到期了,任何一方都能主张抵消。另一种就是咱们今天要说的重点——约定抵销,说白了就是双方自己商量好怎么抵,哪怕条件不满足法定要求(比如债务没到期、种类不同),只要白纸黑字签了字,法院大概率会认!
为什么这么肯定?来看《民法典》第569条怎么说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这句话可太重要了!它相当于给咱们开了个后门,允许双方自己定规矩。最高法民一庭在《民法典合同编理解与适用》里也说得明明白白:约定抵销优先于法定抵销,只要不违法、不损害别人利益,你们爱怎么约定都行。
二、 借条里写抵销条款?关键看这3个生死线
别以为有了《民法典》撑腰就能随便写!2023年深圳龙岗法院判的一个案子(案号:(2023)粤0307民初xxxx号)就给大伙儿提了个醒:张某借给陈某15万,借条附带条款写着”若张某拖欠陈某货款,货款自动抵销借款”。后来张某起诉要钱,陈某拿出张某欠他12万货款的单子要求抵销。法院最后只认了8万!为啥?因为法官发现那12万货款里,有4万还没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呢!法院认为:约定抵销也不能剥夺债务人的期限利益,不到期的部分不能强行抵。
所以想在借条里玩”抵销”,这三条红线千万别踩:
- 别动歪心思:条款要是为了逃债、坑害第三人(比如债权人),法院分分钟判无效。比如债务人故意在破产前和关联公司签抵销协议,铁定被撤销!
- 说话算数别反悔:抵销条件成就后,债务人再跳出来说”我不同意抵了”,法院基本不理睬。参考北京三中院(2021)京03民终xxxx号判决,明确认定”抵销权形成权性质,条件达成即生效”。
- 写清楚别打哑谜:”可抵销”和”自动抵销”天差地别!前者还要对方同意,后者满足条件直接生效。2022年江苏高院公报案例强调:表述模糊的条款按不利于条款提供方解释(通常就是借款人倒霉)。
三、 实操血泪教训:4类”翻车”约定大曝光
纸上谈兵没用,来看几个栽跟头的真实操作:
- “未来债”抵销陷阱:老周借条里写”乙方其他应收款可抵借款”,结果乙方把自己预期要收的工程款都算进来抵债。法院怎么判?驳回! 法官说:债权必须确定存在,没影儿的”未来债”不能算数(参考浙江宁波中院(2020)浙02民终xxxx号)。
- 押金自动抵债争议:租房合同约定”租客欠租时押金自动抵租金”,看似合理?但北京朝阳法院(2022)京0105民初xxxxx号案中,房东直接扣押金抵租,租客反诉。法院指出:押金担保功能≠抵销权,除非明确写成”抵租金”,否则房东单方扣款可能构成违约。
- 第三方债务乱入:小王的借条写着”李四欠我的钱也可抵此借款”。结果李四不认账,债务真实性都没确定呢!法院态度很明确:涉及第三人债务必须经确认,不能你说抵就抵(见河南郑州中院(2021)豫01民终xxxx号)。
- “最终解释权”惹祸:某公司借条模板写”抵销范围由本公司解释”。出事了公司想把供应商欠款都塞进去抵,法院一句话怼回去:格式条款加重对方义务无效!《民法典》第496条可不是摆设。
四、 律师支招:这样写抵销条款才保险
想稳稳当当地用约定抵销?记住这5个黄金法则:
- 点名道姓写清楚:别用”相关债务”这种模糊词,直接写”双方于X年X月X日签订的XX合同项下乙方未付货款可抵销”。
- 给未来债加个锁:真要约定未来债权抵销,务必写明”以该债权经双方书面确认金额后”或”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后”才生效。
- 期限利益要尊重:如果被抵销的债务还没到期,加上”该部分债务抵销后视为原履行期提前届满”,避免被法院认定侵害期限利益。
- 金额算明白:约定好不同币种怎么折算、利息计算到哪天截止,别留糊涂账。见过太多为算错几天利息打官司的!
- 通知程序不能省:哪怕写着”自动抵销”,实操中也务必书面通知对方!江苏高院(2019)苏民申xxxx号裁定书强调:通知是证明抵销生效的关键证据。
五、 未来风向预测:法律空白地带怎么走?
眼下法律对约定抵销确实留了些空白,比如:
- 抵销能附条件吗? 比如约定”若甲方3个月内不还款,则乙方可启动抵销”。主流观点认为可以,但条件必须是合法、可实现的。若附上”太阳从西边出来”这种不可能条件,条款等于没写。
- 能约定放弃抗辩权吗? 借条写”双方均不得对抵销债权提出任何抗辩”有效吗?学界吵翻了!有法官私下透露:涉及债权真实性、诉讼时效等核心权利的抗辩,放弃条款可能被认定无效。
- 债务人反悔窗口期? 现在抵销通知一到就生效。未来会不会参考《民法典》第565条债权债务终止规则,给债务人留个”异议期”?部分学者已在呼吁,值得关注。
说到底啊,借条里写债务抵销条款,法律是认账的,但玩不好就容易翻车!核心就记牢三句话:内容别违法,表述别模糊,操作留证据。涉及大额债务时,花几百块找律师审下条款,绝对比事后打几万块的官司划算!
附:本文援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49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的抵销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8条(法定抵销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9条(约定抵销的合法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说明义务及无效情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3条(抵销的效力及异议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综合结算凭证的审查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