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遇假债诉讼 | 五招拆穿虚假债权确认套路
一、 假债诉讼:民间借贷里的”债务化妆术”
想象一下:某天你突然收到法院传票,一个你压根不熟甚至快忘记的人,拿着张几十万的借条起诉你,说你欠钱不还!你懵了,这借条哪来的?签字根本不是你的!这就是典型的虚假债权确认诉讼——有人通过伪造借据、虚构债务,想把”空气债”变成法院盖章的”真债务”,最终执行你的房子、车子、存款。
这种套路为啥越来越多?三个字:成本低、收益高。 造假一张借条可能只要几分钟,一旦法院误判,就能合法抢走你的真金白银。更麻烦的是,这类案子往往披着合法外衣:
- “演员”专业: 原被告可能串通演戏,法庭上对答如流
- “道具”逼真: 借条、转账记录做得像模像样(实际可能是循环转账或事后补签)
- “剧本”完整: 编造借款用途、还款催讨细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 说得很明白:“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 但如果是彻头彻尾的假债,被告(也就是真实的受害人)反而陷入”证明我没借过钱”的被动局面——这正是造假者钻的法律空子!
二、 五步反击术:这样打假债最有效
遇到这种”飞来横债”别慌!按这五步操作,能大幅提高翻盘几率:
第一步:笔迹/指纹鉴定——直击造假命门
核心操作: 收到起诉状第一时间申请鉴定,千万别拖!在答辩期内书面提出对借条签名、指印、书写时间的司法鉴定申请。
真实案例(2021年,深圳中院改判案): 老王被李某起诉要求归还借款50万,借条有”老王”签名。老王当庭指出签名是伪造,并提交自己多年签名的合同、银行单据作为比对样本。法院委托鉴定后确认借条签名与老王笔迹特征不符。李某无法解释资金真实来源(声称的取现银行无记录),最终法院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并罚款5万元。 关键点:样本要充足且时间覆盖借款期!
第二步:深挖资金流——让假钱无处藏
核心操作: 要求原告提供完整的银行流水,重点查三大破绽:
- 借款当日/前几日,原告账户是否有对应金额入账?(可能是他人临时汇入充数)
- 所谓”借款”转账后,是否短期内分批转回原告关联账户?(典型的走账洗钱)
- 你的账户在借款期前后有无大额异常支出?(证明你没收到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17条 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起诉的,被告可辩称是其他债务。这时原告需进一步举证借贷合意。利用这点,你可主张这是”投资款””还款””代购”等,逼对方证明”借钱合意”。
第三步:证人+场景攻防——拆穿故事漏洞
核心操作: 针对原告描述的”借款场景”找矛盾点:
- 现场证人: 若原告说在咖啡馆签合同,调取当天监控(或证明你当时在外地)
- 款项用途: 原告说你借钱买房?出示你购房的真实资金来源(贷款合同、父母转账等)
- 关系证明: 如果你们根本不熟(如只是前同事),找共同联系人作证
实用话术(法庭询问用): “法官,原告说2022年5月1日当面借给我20万现金,但那天我在三亚旅游(出示机票酒店订单),他怎么给我的?请原告具体说明交付地点、钞票面额、装钱工具!” 细节追问常让造假者语无伦次。
第四步:时效与程序狙击——卡住关键节点
核心操作: 别忽视程序武器!
- 管辖权异议: 如果原告故意在偏远法院起诉,及时提异议(需在答辩期内)
- 诉讼时效抗辩: 若借条日期超过3年(《民法典》第188条普通诉讼时效),且原告无催款证据,可直接主张时效届满
- 追加第三人: 若怀疑原告与”假借款人”串通(如亲戚代签),申请追加实际参与者
第五步:报案+司法惩戒——让造假者付代价
当发现明显伪造证据或原被告关系异常(如曾是夫妻、生意合伙人反目):
- 立即向审理法院提交《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移送申请书》,依据《刑法》第307条之一 请求移送公安
- 同步向法院请求罚款、拘留(《民事诉讼法》第115条),深圳罗湖区法院2023年就对虚构50万债务的原被告各罚8万元
三、 法律空白地带:未来怎么堵漏洞?
现行法律对某些新型造假手段仍有滞后性:
争议点1:深度伪造(AI换脸)借条视频
如果有人用AI生成”你”签署借条的假视频怎么办?目前法律无专门规定。建议:
• 当庭申请AI鉴定(已有司法鉴定所开展此业务)
• 要求原告提供原始未剪辑视频
• 推动法院参照《电子签名法》第13条 审查视频生成时间、完整性
争议点2:区块链存证造假
虽然《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承认区块链证据效力,但若源头数据是伪造的(如上传假借条到区块链),”上链后不可篡改”反而成为障碍。学界呼吁:需建立”区块链证据溯源认证规则”,重点审查上链前的数据真实性。
四、 终极防御:借钱时留好”防伪标签”
最好的应对是事前预防,民间借贷牢记:
- 转账必备注: 汇款时在附言写“借款给XX”(收款人名字别写错!)
- 签字加录像: 大额借条签署过程用手机拍视频(拍到双方正脸、签字过程、借条内容)
- 拒收现金: 坚持银行/支付宝转账,杜绝”无痕现金”
- 定期对账: 还清借款后收回借条原件或让对方出具收据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67条 明确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清晰的转账记录+附言就是最硬核的合同证明!
结语:用法律武器拆穿”画皮债”
虚假债权诉讼就像给空气披上借条外衣的”画皮鬼”。面对它,恐惧逃避正中下怀,冷静反击才能破局。 牢记笔迹鉴定、资金追踪、证人破谎、程序狙击、刑事报案五步法,善用《民法典》《民事诉讼法》赋予的权利。当每个借款人都学会给交易打上”法律防伪码”,虚假诉讼的生存空间必将被彻底压缩。
附:本文援引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88条(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第667条(借款合同定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115条(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16条(举证责任分配)、第17条(转账凭证的举证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 -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11-16条(区块链证据的审查规则)